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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铭 发自北京 国家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作为“十二五”时期全国食品工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据《规划》数据预测,到2015年,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12.3万亿元,增长100%,年均增长15%;利税达到1.88万亿元,增长75%,年均增长12%。食品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1.5:1。 《规划》提出将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大型食品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重点行业的生产集中度,到2015年,销售收入达到百亿元以上的食品工业企业达到50家以上。到2015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食品工业产值占全国比重提高到60%左右,全国建成数百个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区域影响力的现代食品产业园区。 具体到粮食产业,到2015年,粮食加工业总产值达到3.9万亿元,年均增长12%;形成10个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大型粮食加工企业集团;日处理稻谷200吨以上企业的产量比重提高到60%以上,日处理小麦400吨以上企业的产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均比2010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在肉类产业上,在2015年总产量达到8500万吨,肉类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达到1500万吨,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全国手工和半机械化等落后生猪屠宰产能淘汰50%,其中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力争淘汰80%左右。形成10家100亿以上的大企业集团,肉类行业前200强企业的生产和市场集中度达到80%,培育出2到3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肉类食品企业。 《规划》提出建立和完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及退市制度,明确食品召回范围、召回级别、召回处置等具体规定,使食品召回及退市制度切实可行。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申诉投诉处理制度,加强申诉投诉处理管理。同时,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食品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合作,开发应用可追溯信息技术,建立集信息、标识、数据共享、网络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食品可追溯信息系统。重点推进乳制品、肉类、酒类等行业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规划》对于乳制品工业做了较为详细的部署。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跨地区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从而提出了培育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骨干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