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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熊林爱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江西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销售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从2011年5月开始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 整治要求,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严禁食品经营单位非法销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食品店等重点场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同时,通过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批发商源头监管,着力构建以食品安全“八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此外,全省工商进一步增强监管责任意识,细化和明确各级各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实施岗位责任制,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当地卫生、农业、质检、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及时将违法销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信息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