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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安严打食品犯罪确保食品安全 2011年5月20日

   2011-5-20 20:08:4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胡战全 “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负责人李东介绍,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涉及民生的犯罪加重了刑罚,规定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据成都市食安办介绍,成都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已开始运转,各级食品监管部门每个月都会对重点食品进行抽检和风险分析。对乳制品、调味品、禽肉等高风险食品和食品行业,市食安委要求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四川省药监局开展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省餐厅本月底前在店堂内、菜单上公示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所使用的添加剂,据了解,成都部分火锅店已停售黄喉、毛肚等水发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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