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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食药局:自制调料、饮料、底料须备案公示 2011年5月6日

   2011-5-6 17:54:36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李世文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实行网格化监管和分片包干制度,坚决消除监管盲点和死角,达到全覆盖。
      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确保重点单位无遗漏。要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2011年底前,对所有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对不按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落实的,一律停业整顿;对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一律按照法定幅度规定,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严从快惩处。
      各地要于2011年5月底前组织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做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组织餐饮服务单位于2011年5月底前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登记,进一步健全企业监管基础档案。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还要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要责令其进行整改;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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