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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林楠 牟晓阳 为切实从源头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大连旅顺口区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总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加强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原材料入场把关验收,大连旅顺口区质监局结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对辖区内获证涉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首先下发《关于开展涉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获证企业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认真开展自查。 然后对辖区内的涉乳企业进行现场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原辅料未除去外包装就进入加工车间;部分工人进行生产加工时未戴帽子和口罩等违规现象。针对以上行为,执法人员要求企业限期改正。并提出要求: 一是获证企业必须加强管理,要使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适应的卫生要求;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二是严禁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三是认真落实原料把关记录、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制度;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四是严格按照《食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进行真实、准确的标注,不得误导消费者。五是严禁超期、超单元、超范围进行生产,否则作无证产品处理;六是企业要严格自律,继续深入学习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按标准组织生产,为市民提供合格的优质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