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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本报讯 记者胡毅 发自湖北 3月1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武汉召开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督导员座谈会分析该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共商食品药品安全强省大计,听取社会各界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及队伍建设的建议。同时向新聘请的来自社会各界的400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督导员颁发了聘书。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邹贤启恳请督导员,从关心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高度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和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全省已有3000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执证上岗,协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严格聘任程序 把督导员选准选好
一是按照“标准要高、模式要新、效果要实”的原则,经过反复调研论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科学确定了聘任范围、社会各界聘任的比例、聘任条件、聘任资格审定程序和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及工作机制。 二是按照“宣传深入、发动广泛、渠道多元”的思路,采取市州、区县(市)、街道、社区、乡镇、村为单位集体组织推荐和自我推荐的方式,开展报名工作。共接收来自农民、学生、干部、媒体人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退休工人、医务人员等5000多人报名。 三是按照“把关严格、审查公正、结果公开”的要求,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实现了社会监督员在全省所有村、乡(镇)、社区、街道的全覆盖,形成了一张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食药监队伍良好行业作风建设的密而不疏、组织高效、管理严格的社会监督网。
明确工作职责 确保督导成效
一是负责对所聘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宣传和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活动。 二是搜集、反映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供监管线索,按要求及时报送食品药品质量信息。 三是按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义务监督,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和检查。 四是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尽职尽责进行监督。 五是深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科学监管的合理化建议,切实保障辖区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六是定期和不定期接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指导。
督导员为保民生促行风发挥重要作用
几年来实践证明,督导员队伍是该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处处发挥着“显微镜”和“放大镜”的作用,是联系群众的“纽带”,有力弥补了全省食品药品专业监管力量的不足,延伸了食品药品监管触角,使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监督和指导经常化、常态化、规范化,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