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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成维权新难点 2011年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3·15”网络消费警示

   2011-3-14 18:04:27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质量报)   

中国消费者协会“3·15”网络消费警示

  本报讯 李甜甜 近年来,网络交易迅猛发展。有数据表明,2010年国内的网络市场销售交易金额超过了5000多亿元,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1.48亿。
  但在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的同时,与之相关的违法行为也呈多发式增长,网购销售引起的消费投诉已经成为热点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利用网络或者采取低价诱惑的形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主要表现:
  1.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网上销售的价格优势,吸引消费者购买,将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品存在问题时,往往很难找到经营者。既使找到了,经营者也会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
  2.很多“卖家”利用买家喜欢物美价廉商品的心理,发布一些低于其他正常卖家价格的商品信息,在交易时以低于市场价百分之十或者更多来销售商品。比较常见的有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商品;在买家拍下商品并付款后,卖家会以各种理由诱骗买家提前确认收货,同时以各种理由引诱买家使用银行汇款、使用即时到账功能进行支付,之后再声称支持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方式。
  3.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商品的性能、功效,误导消费者选购。
  4.异地消费纠纷多,发生消费纠纷解决时间长,处理过程繁琐。
  5.缺乏有效的维权证据,比如购物发票、广告宣传内容、维修记录等,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
  6.网上销售药品,专盯疑难杂症。一些商家打着医学研究机构、权威专家等旗号,宣称所推销的药品是最新科技成果、专门治疗疑难杂症,还不忘做出无效退款的承诺。有的为增强说服力,还邀请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极具诱惑力,一些有类似病患的消费者很容易上当受骗。
  7.消费者对网络商品交易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数码产品和通讯器材、珠宝首饰、化妆品、服装、图书音像、国际名牌产品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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