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在义乌召开 2010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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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7 19:52:24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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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化妆品监管力度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本报讯 记者李涛 发自浙江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于8月26日至27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召开。 今年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化妆品监管工作开展平稳有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先后制定发布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起草了《化妆品许可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家局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和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同时还开展了全国化妆品监管状况摸底调查,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制定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当前,化妆品监管任务十分繁重。我国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目前监管工作需要,急需修订和完善。标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应急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原料标准缺失,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匮乏,化妆品级原料管理制度尚未建立,产品注册标准不完善,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还不完善,难以形成全面、快速、有效的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和预警能力。 同时,一些企业不按照批准配方和工艺进行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企业为了谋取不法利益,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甚至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消费者安全知识匮乏,自我保护意识差。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今年下半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主要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结合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好为期5个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二是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抓好安全风险监测点的建设;三是妥善应对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 会上,针对今年以来出现的几起化妆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必须对相关信息有高度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当前,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化妆品行业发展迅速,监管工作也积累和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本次会议召开地义乌既是全国化妆品产业基地,又是全国化妆品走向世界的集散地,义乌化妆品城是国内最大的化妆品批发市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4000余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中,有80%在此设有经销或代理,通过“义乌”窗口可以了解全国化妆品行业发展的整体情况。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本次现场会就是通过以点带面,学习推广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把专项检查工作引向深入。会上还安排了浙江省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有关做法和经验,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工商局、化妆品行业协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广东省局有关负责同志讲解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现场考察了义乌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和义乌国际商贸城化妆品市场专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许可司司长童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小平、义乌市副市长王迎及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化妆品监管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了会议。参加这次现场会的还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负责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有关同志;各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疆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化妆品监管工作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局政策法规司、食品许可司、稽查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与会者详细听取了浙江省、义乌市有关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还邀请了中国食品质量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医药报等媒体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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