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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对“五常稻米”进行专项整治 2010年7月29日

   2010-7-28 18:49:30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张杰 记者宋显文 发自黑龙江7月上旬,陕西西安市大规模制售假冒五常大米事件被媒体曝光,这起事件给五常稻米产业带来了不小的打击。五常市委市政府正视媒体监督,全面整顿稻米加工企业,重新制定了五常大米产业的长远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了稻米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坚决打击市场上制假售假行为,保护五常大米品牌和消费者、企业、稻农的利益。
  假冒五常大米经媒体曝光后,五常市立即成立了由市稻米产业管理服务中心、绿办、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市178户一般企业和44户小规模加工企业进行彻查。目前,曝光的明轩、金福、鑫禾、海发、绿洲、同和6家企业的库存成品米和稻谷已经被全部依法查封,并吊销营业执照,这6家企业在五常区域内销售的产品全部下架并停止销售。迄今为止,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对五常境内的原料、生产加工及通过五常进入市场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尚未发现制假售假的行为,没有发现假冒伪劣五常大米。
  五常大米,头顶“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三项桂冠,内在品质和品牌美誉度不容置疑。现在五常大米的种植面积在180万亩左右,其中稻花香品种就有120万亩,总年产量约100万吨。目前主要在国内销售,少量通过中粮集团出口韩国。在五常80万农民中,就有60万人在种水稻,水稻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增收、政府增税的重要来源。
  对于此次事件,五常市委市政府表示:要对五常大米的品牌倍加保护,对制假售假行为坚决打击。五常大米短期内要受到一定影响,但是通过努力,一定会挽回五常大米的声誉。当前,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重点制定五常大米品牌保护、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大米监测管理办公室,常年监管。由质监部门安排专人对所有大米加工企业进行入户监管,责任到人。对所有企业深入查实,不允许用外地大米冒充五常大米的现象发生。请哈尔滨市质监局对企业逐一核查,在近期公布第一批质量合格企业;邀请省级专家制定大米检测标准;由稻米产业管理服务中心和质量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监管,从五常销售出去的大米必须是五常地产产品。大米加工企业启动生产必须通过市大米生产流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审核,自觉接受质监部门和社会监督,企业生产的大米必须使用五常大米原产地域标识和五常大米产地证明商标,否则,不允许对外销售。
  五常市长姚志波在五常稻米诚信经营倡议活动暨专项整治推进会议上说:“五常因米而兴,因米而荣,五常人要倍加呵护‘五常大米’这个来之不易的品牌。我们要向呵护我们的生命一样,去保护五常大米这个品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广大稻农和生产销售者的利益,保护五常市的稻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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