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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德祥 记者霍建国 发自内蒙古 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使全市蔬菜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近日,呼和浩特市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2010年呼和浩特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呼和浩特市蔬菜质量监管工作从市场和产地两个环节入手,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会为载体,以农业投入品管理、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和农药残留监测为保证,加强蔬菜生产源头和市场流通的监管力度,使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基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不超过2.0%,市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不得高于4%。 呼市今年规模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销售市场要配置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同时要做到“四有”,即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开展日常抽检工作;各旗县区农药残留检测室要对辖区基地和市场进行抽检,全年不得少于6次,抽样数不得少于400个,全市完成抽样数4000个;切实加强对基地的蔬菜生产者使用农药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蔬菜种植者的受训率达到100%;认真做好无公害蔬菜基地管理及无公害蔬菜标志使用管理工作,每个旗县区都要建立一个生产基地与市场直接挂钩的示范点;市蔬菜市场准入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大型的基地、市场进行抽检1-2次,并将抽检结果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贯彻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