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10年 > 1852期 > 五版 > 正文
沈阳将评出餐饮安全示范店 2010年3月26日

   2010-3-26 17:32:59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朱晓京 近日,笔者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沈阳在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上将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全面启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评出餐饮安全示范街、示范店。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蔚天介绍,全市目前大约有1.4万家饭店、餐馆,但在郊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仍有相当一部分无证小饭店存在。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力争在2-3年内逐步解决餐饮企业无证经营问题。充分发挥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示范食堂等的榜样作用,最终整体提升餐饮食品安全。同时,沈阳还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取缔D级餐饮单位。
  从4月起到10月底,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力争100%建立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基础信息库。
  同时,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针对监管难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无证生产、套号生产、违法夸大宣传等行为。今年还将加大对高风险、消费量大、投诉量大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定期以监管信息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引导老百姓“安全”消费。

[返回]  |  [关闭]


互联网 站内




  中国食品安全年会
重要声明

 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已于08年9月20成功召开,会后任何以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秘书处、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组织的收费项目都属于未授权的个人非法行为,本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
010-68232904 13801374708
010-51881536 010-51881585
联系人:胡美兰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重要声明
  本报社原山西记者站牛秀敏同志已于2007年12月6日被报社解聘。原山西记者站印章还在该同志手中,虽经多次催促,但仍不交回。现声明:原山西记者站印章从即日起作废。如果因此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全部由牛秀敏负责。牛秀敏既已被报社解聘,从解聘之日起也与报社无任何关系。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要声明
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   近日,个别单位盗用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名义,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要求企业提供宣传材料,并以版面制作费为由收取费用,给相关星级饼店企业带来麻烦,并给我报社带来不良影响。为此,我报社特作如下声明:   我报社未授权任何单位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请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不要相信或参与此类活动。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报社反映。
联系电话:010-51881550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2008年3月29日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 大连|江苏|黑龙江|浙江 福建|深圳|江 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 南|广东 广西|重庆|四 川|云南 陕西|甘肃|宁 夏|新疆
编辑部:010-51881559
广告部:010-51881363
发行部:010-51881546
网络部:010-51881551
1700期一版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
报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100143 邮箱:cfqnspzlb@126.com
电话:办公室 51881547 编辑部51881559(兼传真) 广告热线:51881363 记者部68289071 发行部:51881546
京ICP备08101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