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10年 > 1845期 > 一至四版 > 正文
共商武汉城市圈食药安全示范区建设大计 2010年3月10日

   2010-3-10 17:42:18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会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

      本报讯 卢春娥 记者胡毅 供稿 全国“两会”期间,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在北京湖北大厦会见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一行。双方就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进行会谈并达成共识。
      去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湖北省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决定于2009年至2013年共同推进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打造第一个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签署近一年来,双方紧密携手,在监管体制机制、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双方商定,要进一步加快示范区建设步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湖北建立区域性生物制品检定所,支持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支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县创建工作。会谈上,邵明立对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说,湖北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为全国开了好头,在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生命权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希望湖北省继承和发扬好的经验,将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成为辐射中部、全国一流的示范区。
      罗清泉表示,将发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在建设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上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如既往地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

[返回]  |  [关闭]


互联网 站内




  中国食品安全年会
重要声明

 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已于08年9月20成功召开,会后任何以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秘书处、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组织的收费项目都属于未授权的个人非法行为,本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
010-68232904 13801374708
010-51881536 010-51881585
联系人:胡美兰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重要声明
  本报社原山西记者站牛秀敏同志已于2007年12月6日被报社解聘。原山西记者站印章还在该同志手中,虽经多次催促,但仍不交回。现声明:原山西记者站印章从即日起作废。如果因此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全部由牛秀敏负责。牛秀敏既已被报社解聘,从解聘之日起也与报社无任何关系。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要声明
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   近日,个别单位盗用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名义,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要求企业提供宣传材料,并以版面制作费为由收取费用,给相关星级饼店企业带来麻烦,并给我报社带来不良影响。为此,我报社特作如下声明:   我报社未授权任何单位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请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不要相信或参与此类活动。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报社反映。
联系电话:010-51881550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2008年3月29日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 大连|江苏|黑龙江|浙江 福建|深圳|江 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 南|广东 广西|重庆|四 川|云南 陕西|甘肃|宁 夏|新疆
编辑部:010-51881559
广告部:010-51881363
发行部:010-51881546
网络部:010-51881551
1700期一版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
报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100143 邮箱:cfqnspzlb@126.com
电话:办公室 51881547 编辑部51881559(兼传真) 广告热线:51881363 记者部68289071 发行部:51881546
京ICP备08101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