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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我国渔业及渔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水产品加工业也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祖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水产品加工业仍存在很多不足。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加工技术基础研究少。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殖业和捕捞的发展,而且在与国际同类产品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二是精深加工比例较低,废弃物综合利用少。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我国水产加工品总量约为1500万吨,淡水加工产品150万吨,水产品加工产量占总产量比例达到32%;其中主要以冷冻水产品、鱼糜制品、鱼干制品、鱼油及鱼粉饲料等加工产品为主。另外水产品加工后产生的废弃物尚未得到充分的利用;而这些废弃物中仍含有大量蛋白质、高度不饱和脂肪酸、有机钙、甲壳素等多种营养成分和活性物质,如何利用这些废弃物是体现加工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三是大宗淡水鱼加工产品由于工艺技术与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比发达国家落后,再加上技术贸易壁垒等原因,在出口贸易中一直处于被动,获利微薄。四是与加工水产品质量息息相关的流通环节不够完善。目前水产流通过程中存在着生产分布不均与流通不相适应、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批发市场功能不完善、流通渠道冗长、物流技术设备比较落后等问题。五是政府对水产品的政策扶持较其它农产品缺乏。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对农产品的优惠政策,但对水产品加工及流通方面总是“另眼”相待,如在贷款、税收等方面都享受不了与大农业中其它行业的同等待遇。 为此,罗祖亮建议: 一是加强宏观调控,把水产品加工及流通确定到优先支持发展的产业政策范畴。 二是增加专用性资产投资(是指为特定行为或活动而投入的专门资产),强化水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契约双方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专用性资产与通用性资产的对应。 三是完善合同管理,促进合约制度的形成,提高合同履约率。 四是国家应在全国范围内开通水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给予优惠政策,并积极督促各地政府落实此政策。 五是在税收方面,适当降低水产品加工业的增值税税率,同时适当降低水产品企业所得税税率并采取多样化的税收优惠形式。 六是从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和强化管理体制等方面推进水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如整合科研力量,走产学研联合之路,在有关院校增设淡水产品加工专业,建立省级农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并在现有条件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中扶持建设一批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相关企业和技术研发中心不仅要开发出具有知识产权的水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还要注重成果的转化,逐步建立起“生产一代、设计一代、预研一代”的科研生产体系。 七是着力推进水产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着力提高水产品发展质量和效益,构建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的水产发展秩序,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
本报两会特派记者李标 李涛 李国梁 牛春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