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在超市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发现我公司产品:批号为2009010601的250g雪蜜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我公司决定立即召回已投放市场的所有该批号的250g雪蜜,敬请购买该批号产品的顾客,持购买小票和该批号产品到原购买店退货。同时对购买该批号产品的顾客表示深深的歉意!此事,我公司非常重视,立即对各生产环节进行检查、分析,查找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加强品质管理,严把原料关,严格检测每一批次产品,完善生产工艺,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对所有产品进行重新检验,产品检验结果为:除以上批号250g雪蜜一项C-4指标不合格外,其余产品全部合格,敬请广大顾客放心食用!特此声明。
长春市天一蜂业有限公司201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