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10年 > 1837期 > 三版 > 正文
厦门“小明星”米粉传承古典饮食精华 2010年2月9日

   2010-2-8 14:46:03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陈家华 发自厦门 厦门市美佳味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延续中国传统饮食习惯、专业从事婴幼儿米粉生产的食品企业。据悉,上世纪70年代以前,许多农村温饱问题尚不能解决,现代的牛奶、奶粉距离这些人群甚远,一些老人、婴幼儿童营养补给问题只能用最传统的、最原始的方法解决:将大米浸泡后,用石磨机磨成米浆,再放入锅内煮熟成米糊并往其中添加一些蔗糖。这便是当时最佳营养品及供婴幼儿食用的食品。
  但这种食品受客观环境局限只能在家庭条件下使用,在旅行、访友时就无法采用。后来,勤劳智慧的劳动人民将大米烘焙脱水后,磨粹成粉状添加适量的蔗糖便成米粉,既方便携带,又可随时用开水或温水冲泡食用,解决了米糊遗留的缺点,成为当时最佳的老人、婴幼儿食品,一直延续到今天。
  改革开放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营养的追求日益加强,才考虑在原有米粉的基础上添加相关的营养素,以增强人们的体质。现在市面上销售的米粉就是“古典饮食精华”的产物。美佳味食品拥有的“小明星”品牌系列即食米粉便是其一。公司高层领导对品质管理十分重视,在确保传统精髓的同时,引进现代营养学理念,添加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在近四年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各项指标都符合国家标准,多年来深受顾客的好评。
  厦门美佳味食品公司总经理陈文斌说,食品生产企业的发展依赖于消费者的支持,美佳味食品企业将在确保传统食品精髓的前提下开发更多的品种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努力将“小明星”品牌米粉做大、做强。

[返回]  |  [关闭]


互联网 站内




  中国食品安全年会
重要声明

 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已于08年9月20成功召开,会后任何以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秘书处、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组织的收费项目都属于未授权的个人非法行为,本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
010-68232904 13801374708
010-51881536 010-51881585
联系人:胡美兰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重要声明
  本报社原山西记者站牛秀敏同志已于2007年12月6日被报社解聘。原山西记者站印章还在该同志手中,虽经多次催促,但仍不交回。现声明:原山西记者站印章从即日起作废。如果因此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全部由牛秀敏负责。牛秀敏既已被报社解聘,从解聘之日起也与报社无任何关系。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要声明
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   近日,个别单位盗用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名义,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要求企业提供宣传材料,并以版面制作费为由收取费用,给相关星级饼店企业带来麻烦,并给我报社带来不良影响。为此,我报社特作如下声明:   我报社未授权任何单位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请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不要相信或参与此类活动。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报社反映。
联系电话:010-51881550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2008年3月29日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 大连|江苏|黑龙江|浙江 福建|深圳|江 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 南|广东 广西|重庆|四 川|云南 陕西|甘肃|宁 夏|新疆
编辑部:010-51881559
广告部:010-51881363
发行部:010-51881546
网络部:010-51881551
1700期一版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
报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100143 邮箱:cfqnspzlb@126.com
电话:办公室 51881547 编辑部51881559(兼传真) 广告热线:51881363 记者部68289071 发行部:51881546
京ICP备08101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