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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开榨 违规使用助剂 执照逾两年未检 厂房安全隐患大
本报讯 李二林 胡茂飞 海南省海口甲子糖厂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开榨。开榨期间,该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有关规定,违规使用工业用硫磺、工业用磷酸、工业用石灰,致使该厂生产的白砂糖产品涉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让人不解的是,虽然该厂的工商执照逾期未年检,但却获得由质监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该厂设备老化,存在极大的安全生产隐患。
村民举报甲子糖厂 无证生产污染严重
2009年12月28日,本报驻海南记者站连续接到海南省海口市甲子镇村民反映称,今年12月底甲子糖厂开榨,污染极为严重,而且将污水通过农田排水沟直接排入村庄旁的一条河流,严重影响到村庄的用水问题,对人畜饮水安全造成威胁。甲子糖厂机器设备老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每次榨季完工,糖厂领导和承包老板都没有对设备进行更新。这家糖厂属无证开榨,滥用化工助剂,榨出来的糖能有质量保证吗? 2010年1月5日下午,笔者赶赴该糖厂进行调查发现:该糖厂的工商执照有效期为2008年1月18日,至今逾期已近两年未年检。2009年1月21日,虽然该糖厂的工商执照当时未经过工商部门年检,但该厂仍然取得了质监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许可》第三款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必须要有依法登记备案的营业执照方能办理。 海口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解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3号《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企业在责令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在该糖厂的排污口,未经处理的废污水喷涌而出,汇入水沟,径直流入河流。对于该糖厂污水污染问题,该糖厂王副厂长表示确有此事。他称,对于污染源问题,该糖厂已准备上马安装无布吸滤机,以解决此问题。与此同时,该糖厂已向海口市环保部门交纳了6万元的排污费。污染问题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了。对于工商执照问题,该糖厂一直与工商部门交涉,应该很快将工商执照办理下来。
滥用工业硫磺磷酸石灰
笔者在该糖厂调查时发现:该糖厂滥用工业用硫磺、工业用磷酸及工业用石灰的现象非常严重。在该糖厂紧靠机械厂房一侧,约5吨的工业用磷酸塑料罐堆满墙角,随同的该糖厂负责生产的车间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些磷酸全部都是工业磷酸。 随后,在该糖厂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笔者在储存硫磺仓库里见到:一大堆每袋净重50斤的工业用硫磺整齐地堆放在一起。这些硫磺标明的是“碧云”牌,由碧云硫磺粉厂生产。该产品未标有生产许可证。该工作人员称这些硫磺约10吨左右。 笔者注意到,该仓库紧贴工业用配电间。若该配电间电流短路引起火花,将硫磺引燃,势必会造成一场大火灾。据了解,硫磺的熔点是117-120℃,可溶于苯、二硫化碳、轻柴油和四氯化碳。该产品高度易燃,应远离火源保存。 在该糖厂一露天场地上,堆置着大量工业用石灰。该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石灰要进行加工成品后方能使用。据该糖厂工作人员称,这些石灰是从儋州市八一农场那里进的货。
糖产品涉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按照国家质监总局关于《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糖业生产企业使用的加工助剂,如石灰、硫磺、磷酸等必须是食品级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据了解,工业磷酸的用途是金属表面处理剂、磷酸盐原料制品、有机反应催化剂、耐火材料添加剂、活性碳处理剂等。工业硫磺的用途是用于制硫化染料、黑火药和烟火等,并常用于橡胶的硫化,又用作杀虫剂和杀菌剂。该糖厂还擅自使用工业用明矾。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在谈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认为,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这么严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中国当前正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人们通常会表现出不择手段地疯狂赚钱,滥用化工助剂、假冒伪劣等现象时有发生。第二,政府作用弱化,市场机制和各种法规不健全。第三,在经济转型期,为了取得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会产生浮躁心理。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所使用的加工助剂,如石灰、硫磺、磷酸等必须是食品级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糖产品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有:成品糖色值偏高;成品中不溶于水的杂质含量超标;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这是糖企业使用食品级加工助剂经常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然而甲子糖厂严重违规使用工业加工助剂,致使该糖厂的糖产品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此情况令人十分担忧。
甲子糖厂擅自开榨
海口市环保局环保监察支队梅副支队长接受采访时表示,甲子糖厂因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未通过该局环境评估,该局一直要求甲子糖厂做好环境污染问题后再开榨。然而,去年12月21日,该糖厂不顾环保局的要求,擅自开榨。为此,该支队己将此事向海口市人民政府做了书面汇报,要求政府出面干涉。 海口市环保局环保监察支队琼山大队林副大队长也表示,甲子糖厂自从去年12月21日开榨以来,该大队曾到现场勘察,当场勒令糖厂停业整顿,然而该糖厂却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此事该大队已以书面材料向海口市政府反映。林副大队长表示,单靠环保局出面是解决不了的,应该由市政府出面才能解决。对于甲子糖厂称其已向海口市环保局交纳6万元排污费的事,林副大队长表示,此事纯属乌有,是该糖厂的一面之词。去年该局从未向该糖厂收过这笔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