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10年 > 1829期 > 一版 > 正文
河北确定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四大目标 2010年1月20日

   2010-1-20 17:50:18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石巍 发自河北  今年,河北省卫生厅将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10年河北省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首先实现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目标。该省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量,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推进配套法规制度制定完善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是组织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程序。本年度将明确职责和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时通报标准备案情况。组织清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做好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组织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程序。做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卫生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标准队伍建设。
      第三是建立本地区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数据库。该省将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建立本地区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数据库。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中建立能够收集、分析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监督管理信息的沟通平台,及时收集、分析并依法向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风险及时进行检验和核实,对较高风险的食品及时发布预警。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地区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具备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具备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的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能力,为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在10个县级地区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点,主动开展食源性疾病早期症状监测,通过全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进行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
      第四是将整顿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2010年该省卫生厅将依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有关要求,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五个突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将整顿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组织开展整顿工作督查和评估考核,加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力度。组织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年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组织修订《河北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培训工作。

[返回]  |  [关闭]


互联网 站内




  中国食品安全年会
重要声明

 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已于08年9月20成功召开,会后任何以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秘书处、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组织的收费项目都属于未授权的个人非法行为,本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
010-68232904 13801374708
010-51881536 010-51881585
联系人:胡美兰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重要声明
  本报社原山西记者站牛秀敏同志已于2007年12月6日被报社解聘。原山西记者站印章还在该同志手中,虽经多次催促,但仍不交回。现声明:原山西记者站印章从即日起作废。如果因此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全部由牛秀敏负责。牛秀敏既已被报社解聘,从解聘之日起也与报社无任何关系。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要声明
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   近日,个别单位盗用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名义,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要求企业提供宣传材料,并以版面制作费为由收取费用,给相关星级饼店企业带来麻烦,并给我报社带来不良影响。为此,我报社特作如下声明:   我报社未授权任何单位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请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不要相信或参与此类活动。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报社反映。
联系电话:010-51881550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2008年3月29日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 大连|江苏|黑龙江|浙江 福建|深圳|江 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 南|广东 广西|重庆|四 川|云南 陕西|甘肃|宁 夏|新疆
编辑部:010-51881559
广告部:010-51881363
发行部:010-51881546
网络部:010-51881551
1700期一版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
报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100143 邮箱:cfqnspzlb@126.com
电话:办公室 51881547 编辑部51881559(兼传真) 广告热线:51881363 记者部68289071 发行部:51881546
京ICP备08101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