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9年 > 1820期 > 六版 > 正文
关键词四食物中毒 2009年12月29日

   2009-12-29 10:09:31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广东广州70人“瘦肉精”中毒 

  2月18日,广州陆续发生市民因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而中毒的事件,至2月21日,累计发病人数为70人。
  中毒原因:个别不良生猪养殖户违规使用“瘦肉精”,同时伪造检疫合格证逃避检验。

湖北五峰县假酒中毒致4人死亡

  3月25日,湖北省五峰县共有4人因疑似甲醇中毒死亡,12人住院接受治疗。中毒原因:饮用甲醇勾兑非法生产的散装假酒。

河南周口一幼儿园214人食物中毒

  河南省周口市实验幼儿园6月21日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经流行病学调查,专家初步认定有食物中毒症状的有214人,无危重病例。
  中毒原因是该幼儿园食物制作室操作环节被细菌污染。

广西贵港21名幼儿毒鼠强中毒

  6月22日下午,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黄石村文达幼儿园发生一起毒鼠强集体中毒事件,21名幼儿中毒,其中1人死亡。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毒急救中心主任葛宪民介绍,21名幼儿系毒鼠强中毒,年龄在2-5岁间,中毒事件发生在6月22日下午3时40分左右。中毒原因系人投毒所致。

上海浦东“毒食盐”致1死24伤

  10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一家熟食店销售含有亚硝酸盐(工业盐)的食品,导致25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一名不幸身亡。
中毒原因为亚硝酸盐(工业盐)中毒,该熟食店属无证照经营。

云南玉溪16人食用草乌中毒

  12月20日,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发生一起家庭聚餐吃草乌中毒事件,共造成16人中毒,其中两人死亡。中毒原因:违规集体食用加有草乌的食品。

[返回]  |  [关闭]


互联网 站内




  中国食品安全年会
重要声明

 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已于08年9月20成功召开,会后任何以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秘书处、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组织的收费项目都属于未授权的个人非法行为,本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
010-68232904 13801374708
010-51881536 010-51881585
联系人:胡美兰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重要声明
  本报社原山西记者站牛秀敏同志已于2007年12月6日被报社解聘。原山西记者站印章还在该同志手中,虽经多次催促,但仍不交回。现声明:原山西记者站印章从即日起作废。如果因此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全部由牛秀敏负责。牛秀敏既已被报社解聘,从解聘之日起也与报社无任何关系。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要声明
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   近日,个别单位盗用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名义,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要求企业提供宣传材料,并以版面制作费为由收取费用,给相关星级饼店企业带来麻烦,并给我报社带来不良影响。为此,我报社特作如下声明:   我报社未授权任何单位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请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不要相信或参与此类活动。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报社反映。
联系电话:010-51881550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2008年3月29日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 大连|江苏|黑龙江|浙江 福建|深圳|江 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 南|广东 广西|重庆|四 川|云南 陕西|甘肃|宁 夏|新疆
编辑部:010-51881559
广告部:010-51881363
发行部:010-51881546
网络部:010-51881551
1700期一版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
报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100143 邮箱:cfqnspzlb@126.com
电话:办公室 51881547 编辑部51881559(兼传真) 广告热线:51881363 记者部68289071 发行部:51881546
京ICP备08101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