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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韩健 云南省将动用“真金白银”扶持餐饮龙头企业,如果某企业被评为名牌企业,将获得最高30万元的扶持资金。近日笔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即日起,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云南餐饮业“名企、名店”的申报评定工作,特色小吃店也可报名参评云南餐饮业的“一哥”。 据悉,云南省财政厅和商务厅已共同颁布《云南省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2009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要求和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云南省相关部门将于年底前评出2009年度的20家“云南省餐饮名牌企业”和50家“云南省餐饮名店”,并由相关部门给予其项目资金支持。“云南省餐饮名牌企业”的申报必备条件包括:企业有固定的商号、店名,且正常营业时间在8年以上(含8年);在8年内无消防、卫生重大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消费投诉;企业年营业额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均含直营连锁店)等。而“云南省餐饮名店”的申报必备条件包括,企业(店)有固定的商号、店名,且正常营业时间在4年以上(含4年),企业(店)经营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在4年内无消防、卫生重大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消费投拆;企业(店)年营业额应达到3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应在300平方米以上(均含直营连锁店)等。 相关部门已确定,对“名牌企业”给予本年度30万元的扶持资金,对“餐饮名店”给予本年度15万元的扶持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