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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俊 发自宁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办法》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有望成为全国首部省级政府制定的规范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条例。 长期以来,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为方便群众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经营条件简陋、环境差,缺乏必要的准入条件等问题。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宁夏共有食品小作坊2418家,占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总数的71.8%;从业人数3364人,占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总人数的12.4%,此外,还有数以万计的食品摊贩。《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共5章43条,内容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定义以及本《办法》的调整对象、实行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中的具体监管职责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指出,对于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规范,要“小题大作”,高度重视。这两者整顿不好,既影响到地方形象,也影响群众的健康安全。各部门要抓好《办法》的落实,明确职责,必要时组织大范围的集中整顿行动,使之规范化、标准化。王正伟强调,《办法(草案)》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制定的规划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条例,要结合宁夏实际做出成绩、做出特色,进而能向全国推广;要把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划引导小作坊和摊贩的市场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社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