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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钟云
张静 本报记者颜志华 发自新疆
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一件件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是一个多民族的聚居地,食品种类繁多,食品标准参差不齐,给食品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昌吉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走在新疆前列,为此,记者专程前往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访了局党委书记钟云。 记者:昌吉回族自治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也是众多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大基地,昌吉州下属的阜康市是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市,这无疑是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州食药局)监管工作的肯定。请问钟书记,州食药局在监管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有哪些? 钟云: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工作,消除不安全食品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尽的责任。 自去年年底,昌吉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并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协调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整顿重点是辖区内集中用餐地点,包括市级、县级、乡(镇)级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农家乐等餐点以及食品集中地,包括各类食品加工基地、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等。我们采取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的手段对其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对餐具消毒、索证索票、现场卫生以及食品加工过程等实施监督,对于食品加工分散区域,规划一个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生产,以便于进行检查。 目前,食药局在全自治州市、县、乡(镇)、村启动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同时,自治州制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自治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把推行食品安全监督纳入地方性管理办法,使之有章可循。两项法规的出台,可以说是自治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正在向诚信管理转变,这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记者:今年“7·5”乌鲁木齐事件后,食药局配合自治州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迅速投入到运送食品工作中来,请您介绍一下,食药局如何出色地完成了食品运送任务? 钟云:事件发生后,食药局系统与自治州政府及其他系统在州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州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并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事件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并连夜为乌鲁木齐市民赶送粮油、蔬菜、禽、肉、乳制品,切实保证乌鲁木齐市食品的供应。同时,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工作人员到各大食品批发市场、各食品运送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确保所供应食品的质量安全。这些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乌鲁木齐市场的蔬菜、粮油、禽、肉价格基本稳定及全疆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对此,自治区领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 记者:自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如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对于信息闭塞的农村及个别少数民族聚居村是怎样进行宣传的?有何值得推广的经验? 钟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食药局通过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开展了展示海报、悬挂横幅、播放广播、现场散发维文、哈文与汉文的小册子等一连串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为了强化效果,我们还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举办了多场维文、哈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据了解,全州约有近万人参加了各种类型的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可以说,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农村用餐由于受环境的制约,农民整体的食品安全意识还很淡薄,使得农村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对于信息闭塞的农村,我们采取从各乡、县小学、中学课堂入手的办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孩子都知道什么是食品安全。再通过孩子们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传达给自己的父母。同时,在农村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小组,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为有效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还建立了农村集体用餐报备制度和奖惩制度。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及自办各种宴席都必须提前报备,对漏报、瞒报的追究个人责任。通过这种有效的预警机制,确保不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可以说,经过食药局的努力工作,在农村形成了覆盖面广、作用力强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村的食品安全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