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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年将投资32.42亿元用于解决463.17万农牧民饮水安全
本报讯 张静 曹丽 记者颜志华 发自新疆 刚刚编制完成的《新疆2010至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显示,今后3年内,新疆用于当地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的总投资将达32.42亿元,规划解决463.17万人饮水安全,同时将人均投资标准由556元提高到700元。 过去的15年中,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新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获得了成倍增加,累计解决了690万农牧民的吃水安全问题,占当地农村总人口的59%,被各族群众称为“德政”工程。其中,仅2008年,新疆用于农牧区饮水工程建设的资金就达3亿元。 上世纪90年代,新疆天山南北一些地区的各族农牧民们长期饮用不卫生的涝坝水,河渠水或氟、砷超标的浅层地下水,常被与水质相关的介水传染病、水致地方病困扰着。因饮用不清洁水源而导致的疾病不仅严重影响了当地各族居民的身体健康,还使一些农牧民由于饮水问题,长期不能摆脱贫困局面。 为此,新疆加入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使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地带的数百万农牧民摆脱了“水荒”的威胁。 随着大部分农牧区饮水问题得到解决,新疆农牧民饮水工程重点已由“解困型”转向“安全型”。但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原因,还有许多农牧民仍在饮用不卫生的涝坝水、河渠水、氟砷超标的浅层地下水。据自治区水利部门统计,目前新疆仍有500多万农牧民饮水安全尚未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