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9年 > 1790期 > 七版 > 正文
甘肃首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2009年10月20日

   2009-10-20 9:05:51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甘肃省首期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培训班在兰州举办,来自全省各地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负责机构的160多人参加了培训。据悉,甘肃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自2007年启动以来,目前已有庆阳苹果、庆阳黄花菜、板桥白黄瓜等3个农产品于今年由农业部准予登记公布,并依法实施保护,相关保护区以外的苹果、黄花菜及黄瓜均不得使用以上标识。据悉,这也是甘肃省首批获得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3个农产品。
      作为一个农业大省,甘肃省的很多农产品和经济作物已具有明显的地理特征,并形成了如苹果汁、制种、啤酒大麦、番茄酱、中药材为龙头的多个优势产业地带,据最新的甘肃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情况显示,目前全省农业行业已有80多个农产品可以申报地理标志登记。

[返回]  |  [关闭]


互联网 站内




  中国食品安全年会
重要声明

 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已于08年9月20成功召开,会后任何以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秘书处、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组织的收费项目都属于未授权的个人非法行为,本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
010-68232904 13801374708
010-51881536 010-51881585
联系人:胡美兰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重要声明
  本报社原山西记者站牛秀敏同志已于2007年12月6日被报社解聘。原山西记者站印章还在该同志手中,虽经多次催促,但仍不交回。现声明:原山西记者站印章从即日起作废。如果因此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全部由牛秀敏负责。牛秀敏既已被报社解聘,从解聘之日起也与报社无任何关系。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要声明
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   近日,个别单位盗用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名义,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要求企业提供宣传材料,并以版面制作费为由收取费用,给相关星级饼店企业带来麻烦,并给我报社带来不良影响。为此,我报社特作如下声明:   我报社未授权任何单位开展“全国首批星级饼店红榜展示”活动,请各相关星级饼店企业不要相信或参与此类活动。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报社反映。
联系电话:010-51881550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2008年3月29日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 大连|江苏|黑龙江|浙江 福建|深圳|江 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 南|广东 广西|重庆|四 川|云南 陕西|甘肃|宁 夏|新疆
编辑部:010-51881559
广告部:010-51881363
发行部:010-51881546
网络部:010-51881551
1700期一版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
报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100143 邮箱:cfqnspzlb@126.com
电话:办公室 51881547 编辑部51881559(兼传真) 广告热线:51881363 记者部68289071 发行部:51881546
京ICP备08101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