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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食安委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2009年10月17日

   2009-10-16 17:05:11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李先华 记者廖俊杰 发自重庆 为迎接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近日,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明树主持。
      重庆市农委、商委、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就市人大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情况、《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及近期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市法制办、财政局等与会人员就如何推进食品安全机构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做了发言。
      市政府副市长谢小军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契机,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定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有效控制、及早解决,切实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容易出问题、危害大、影响坏的环节,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切实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绝不能在节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强应急管理,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加快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调整。《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做了一定的调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新的法律要求抓紧进行。目前,多数成员单位的职能调整已完成,但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综合协调和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卫生部门和质监部门食品生产许可、地方标准制定和备案职能交接还没有到位。在过渡时间,要密切配合做到无缝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强化地方立法调研。对各部门提出的需要重新制订、重新完善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如对白酒、生猪屠宰的监管,对小作坊、前店后厂的监管等要进行深入调研,力争纳入正在制定的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进行解决。
      四是关于标准的问题。要求由市卫生局牵头,抓紧做好地方标准制订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充分研究对小摊点、小作坊的监管,分清教练员和裁判员的职能职责,尽量做到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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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200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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