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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段晓莎 记者胡毅 发自湖北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近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任世茂带领由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武汉市江夏区、咸宁市嘉鱼县就《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任世茂一行实地考察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现场检查了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嘉鱼县岳王酒业有限公司、武商量贩庙山店、江夏区一中和嘉鱼一中学生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学校食堂,听取了武汉市江夏区、咸宁市嘉鱼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 任世茂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形象。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推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形成监管合力,落实领导责任和执法责任。 任世茂要求:一是加强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普法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特别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学法、懂法、守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培训,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精通本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监管;四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保障经费落实,落实责任主体,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不松、不断、不乱,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湖北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段远明,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秘书长顾栋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邹贤启、副局长曹敬兰,武汉市、咸宁市人大、政府领导参加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