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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停发食品卫生许可证 2009年8月22日

   2009-8-21 18:12:19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段丽萍 路小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及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各地遵照执行。
  目前,由于内蒙古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在部门职能没有调整之前,要求全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履行对餐饮业的监管职能,严格许可、加强监管、提高监督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全区各地从2009年9月1日起,停止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对申请餐饮服务业许可的,要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加盖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公章。自治区卫生厅将印发部分《餐饮服务许可证》下发各地,供各地发证、换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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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安全年会
重要声明

 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已于08年9月20成功召开,会后任何以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秘书处、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组织的收费项目都属于未授权的个人非法行为,本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
010-68232904 13801374708
010-51881536 010-51881585
联系人:胡美兰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声 明
   下列人员的证件号码自声明之日起作废:
重要声明
  本报社原山西记者站牛秀敏同志已于2007年12月6日被报社解聘。原山西记者站印章还在该同志手中,虽经多次催促,但仍不交回。现声明:原山西记者站印章从即日起作废。如果因此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全部由牛秀敏负责。牛秀敏既已被报社解聘,从解聘之日起也与报社无任何关系。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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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1881550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200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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