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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福建省顺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剑华
□ 刘立春 吴静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福建省顺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各股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贯彻和实施。对此,笔者采访了顺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剑华。 张剑华局长说,顺昌县质监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广大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计量、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认真开展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协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生产。 目前,全县有8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有1家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有10家企业获得工业产品许可证,16家食品企业获得了QS市场准入认证,企业产品质量、员工素质进一步增强,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创名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质监局从转变工作作风入手,注重创新工作方法,把过去的“事后抓”改为“事前防”,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把脉会诊”,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找出问题,帮助企业改正。听取企业的心声,把企业的需求当成自己的要求,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质量、计量及特种设备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不论是上下班或是节假日,只要企业有需要,总是随叫随到,热情、周到地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帮助。在具体工作中,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真情服务我尽心”的意识,为企业实行服务承诺制、上门服务制、限时服务制,并做到“三多三不”,即多服务不设卡,多指导不干预,多办事不讲价。 张剑华还向笔者介绍了一些先进的工作经验,以及在产(商)品交易中,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后的处理办法。 他说,质量争议是投诉最多的一个质量问题。为了解决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质监局将投诉办理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考虑到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如何为投诉的消费者争取正当权益摆在全体工作人员面前。为帮助消费者争取到强有力的证据,工作人员一有可能就进行取证,不分日夜、不论是否休息日。 为了追回消费者受损利益,质监局还积极与被投诉企业所在的质监部门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帮助,从而加大追回力度。对于个别难以解决的案件,执法人员经常要在经销商和投诉者之间多次进行调解,直到双方满意为止。如今年,埔上镇关墩村委会向质监局投诉,该村委会为了解决全村生活饮水而购买的金德集团生产的多功能PE管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管材破裂、老化、结垢。质监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冒大雨到关墩村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抽样,并找到经销商了解相关情况,一次一次在投诉者、经销商、厂家三方之间进行协商,最终厂家赔偿了投诉方的损失,圆满地解决了问题,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而对于坑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除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外,还按照法律规定对商家和企业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投诉7起,办结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从而惩治了不法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6月1日,《食品安全法》已经正式实施。张剑华认为,新法在日常工作程序上非常明晰。他举例说,《食品安全法》第22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发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样就能使原来的标准相互协调一致,不重复、不冲突,也不留空白,部门间的推诿现象不见了。 张剑华最后强调,通过各种媒介和途径,顺昌县质监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突出食品安全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宣传,不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社会化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的食品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