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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小学生将喝“专供牛奶” 2009年5月7日

   2009-5-7 9:18:33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赵春晖 4月底,新疆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确定学生饮用奶推广模式。按照这一办法,从6月1日开始,天山南北的22个县(市)70万名中小学生将喝上专门为他们准备的牛奶。 
      自治区教育厅日前公布了《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将通过发放“学生饮用奶”卡(票或券)的方式推进这项工作。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吐尔逊·伊不拉音说,每月或每季度发放一次的“学生饮用奶”卡,将由各地政府统一监制,并由学校盖章后方能生效。为保证学生安全饮用,由学生或家长本人签字领取,凭此到自治区或各地政府指定的学生饮用奶专柜补差价后领取。
      200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5810万元资金,对已具备推广条件的22个县(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学生提供饮用学生奶,并按每人每天1袋、每袋补助1元的标准进行补贴。5月10日,乌鲁木齐市的12所中小学将先行启动学生饮用奶试点工作。从6月1日起,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新疆22个城镇将同步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受益学生将达70万人,占到新疆城镇在校中小学生的半数以上。 
      按照要求,经自治区认定的“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标准生产,产品包装上必须印有“新疆学生饮用奶”的标志。同时,自治区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下达指令性指标或强制学生喝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采取减免或免费供应等方式给予帮助。 
      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责成卫生、质监部门加强对学生奶生产、配送和饮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严把质量关,保证学生奶质量。同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规范与乳制品企业的学生饮用奶合同,不得向定点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在核定价格之外任意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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