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举行《食品安全法》学习辅导报告会 2009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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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 9:31:24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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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连待待 戴正聪 发自浙江 近日,浙江省《食品安全法》学习辅导报告会在杭州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作《食品安全法》学习辅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为了便于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更好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李援主任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国际食品安全的态势以及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发展的角度,详细阐述了在学习《食品安全法》过程中应重点把握的一些主要问题,整个报告既有对《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的深入阐述,又有对法律条款的精彩解读,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浙江省食安办副主任赵光云主持报告会,并要求全省各级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摆在当前工作的首位,要不拘形式,广泛宣传,大张旗鼓,深入人心。要通过《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把法律武器交给广大的生产经营者、广大的食品消费者和广大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推动浙江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领导或联络员,省食品安全专家咨询组、宣传教育组的成员,全省11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分管领导、食品(保化)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省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和杭州市食品药监局机关人员,近200人参加了辅导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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