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报社文化 | 特刊专题 | 政策法规 | 食品安全年会 | 广告宣传 | 地方频道|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9年 > 1686期 > 二版 > 正文
河南消协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重维权 2009年1月24日

   2009-1-22 13:13:49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据新华社消息 1月19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1号消费警示,提醒人们春节消费莫忘维权。 
      到酒店吃年夜饭别忘维权。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和消费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预订时要先弄清各种问题。是否收取“订金”和“定金”,“订金”可以退还,而“定金”不能退还;问清楚是否可自带酒水,有无额外服务费等等。
      签约时要尽量细致。一些饭店设定了800元、1000元等多种包桌价格,却不提供详细的菜单,还有一些饭店在收取订金后随意改变服务内容或降低标准。因此,事先要把合同以书面形式签好定细,以便事后维权。 
      付款结账时注意查验账单,索要发票。个别饭店会趁消费者不留心虚加菜品和收费项目,消费者一定要养成“先看账单后买单”的习惯。

[返回]  |  [关闭]


互联网 站内
国内刊号:CN11-0177
邮发代号:1-222
国外代号:D4694
一版
四版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
报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100143 邮箱:cfqnspzlb@126.com
电话:办公室 51881547 编辑部51881559(兼传真) 广告热线:51881363 记者部51881557 发行部:51881546

京ICP备07012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