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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百余家餐饮企业自破不合理店规 2008年11月18日

   2008-11-18 10:20:24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刘铭 为启动消费,在四川省乐山市工商局、乐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倡议下,当地107家餐饮企业日前联合发出倡议,破除包括“谢绝自带酒水”在内的不合理店规,充分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近日,包括4星级酒店金海棠大酒店、三苏酒楼等餐饮企业在内的乐山市107家餐饮企业,在乐山市工商局、消委会的主持下发出了6条倡议,承诺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等法律法规,店内商品明码标价,不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其中破除餐饮行业不合理店规的承诺最引人注目。107家餐饮企业承诺,从此将不再“谢绝自带酒水”,同时不再收取油碟费、纸巾费、茶水费、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等,不再设置最低消费。
  参加此次活动的四川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说,餐饮业属于服务性行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和纸巾等用品是餐饮行业的法定义务。既然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就必须为消费者义务提供附随服务。
  乐山市消委会副秘书长王新在活动中表示,虽然承诺不带有强制性,但如果不履行承诺就是一种不诚信经营的行为,消委会将依法进行社会监督。乐山市副市长方为加称,一些店规、惯例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乐山市旅游市场和服务业的发展,破除这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陈规陋习,是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具体措施,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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