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报社文化 | 特刊专题 | 政策法规 | 食品安全年会 | 广告宣传 | 地方频道|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8年 > 1631期 > 二版 > 正文
河南减免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费 2008年9月5日

   2008-9-5 17:16:58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桂娟)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实施减免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费等措施,全面促进河南省食品和农产品出口。
在河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袁长祥说,河南将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以减轻食品、农产品出口生产企业的负担。
河南还将大力推进“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和农业良好规范(CAP)认证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强化过程控制,有效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此外,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加快农产品、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试点和标准化示范区推进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荐国外注册,并指导企业做好国外注册迎检工作。
  袁长祥说,河南虽是农业大省,但农产品出口在全国所占比重并不高。自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订《关于促进河南重点农业产品出口合作备忘录》以来,河南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出口品种增加、结构不断优化、深加工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统计表明,2004年河南农产品出口突破4亿美元,2007年达到5.7亿美元,今年上半年已达3.3亿美元,今年有望突破6.7亿美元。

[返回]  |  [关闭]


互联网 站内
国内刊号:CN11-0177
邮发代号:1-222
国外代号:D4694
一版
四版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
报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编:100143 邮箱:cfqnspzlb@126.com
电话:办公室 51881547 编辑部51881559(兼传真) 广告热线:51881363 记者部51881557 发行部:51881546

京ICP备07012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