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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路工商所落实“驻场式”监管模式 2008年7月29日

   2008-7-29 10:45:48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刘文勤 徐书昌 李福德 徐丕英)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工商系统迎奥运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的要求,全面强化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青岛市工商局四方分局人民路工商所积极落实“驻场式”监管模式。近日,对辖区所有的农贸市场,全面实行定人员、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的“驻场式”监管。按照“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工商网格具体责任领导、责任人。
  驻场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严把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审核市场内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特别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排查。目前已对25户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业户坚决予以关闭;继续监督索证备案和购销台账情况,确保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账、生猪肉(禽类)持销售凭证等制度落实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来源实名标注”以及“四制”等制度,认真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和预警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预警警示、限期整改、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等文字记录,防止出现责任不明现象;强化对市场开办主体检测、检查等行为监管,监督开办单位自检把关,对检测不合格的5起农药残留超标蔬菜,随即下架销毁,并立即向上级作了汇报。同时实施工商所对自产自销蔬菜必检和非自产自销蔬菜抽检制度,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和定向跟踪监测作用,加大快速监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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