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江耘舟)从6月1日开始,大连将用1个月时间对建筑工地饮食卫生安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据悉,大连市卫生局和大连市建委联合开展这次专项监督检查,要求设有食堂的建筑工地进行自查,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要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设集体食堂,必须取得工程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餐。6月15日至7月31日,各地卫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设集体食堂的单位,将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加工经营活动。 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将对其原料采购、加工过程、餐具消毒和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后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存在严重问题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