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刘向军)天津市商务委日前出台《天津市猪肉交易专区(市场)建设标准和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交易专区(市场)的建设、改造的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商品质量管理、卫生管理、经销商管理等9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对关系到广大市民实际生活的必需品供应始终高度重视,特别是针对猪肉制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环节出台过多项管理措施。 新近出台的《标准》主要适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为买卖双方提供专门交易猪肉产品的区域(市场),着力提升商品交易、适当储存、信息公示、结算、价格形成等综合配套服务功能。 按照全市商务工作部署,市商务委2008年引导启动了对金钟农产品批发市场、北方国际水产食品城、金元宝滨海农产品交易市场、何庄子农产品批发市场友鹏猪肉交易中心4个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猪肉交易专区建设改造。市场投资主办单位已按照《标准》完成了方案制定,4个猪肉专区的建设改造工作将在年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