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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饭店收取“消毒碗筷费”涉嫌强制消费 2008年5月12日

   2008-5-12 10:54:35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俞丽虹)保障用餐安全本是企业责任,但一些饭馆向消费者收取所谓“消毒碗筷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表示,“消毒碗筷费”涉嫌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拒付。
  上海市消保委日前接到投诉,部分消费者前往饭店就餐时,店方向每位顾客提供了一套“消毒碗筷”,并且按照2元/套的标准收费。消费者不愿使用有偿的“消毒碗筷”,要求饭店提供免费碗筷,却遭到店方的拒绝。
  据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此外,餐饮企业本身有义务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和营业场所安全。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如果遇到经营者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消费者可以拒付,并要求店方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餐具;或者在支付相关费用后要求经营者开具凭证,然后据此向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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