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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部署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008年5月12日

   2008-5-12 9:21:21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郑    付圣 记者 霍建国)当前,已进入夏季食源性疾病高发期,各类大型商贸活动及会议陆续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日,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通知》,认真部署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当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开展自查及对基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单位的监控预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旅游景点餐馆、集体聚餐和餐饮配送企业的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公众掌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常识,提高自救急救的能力。
  《通知》要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旗县区食安办及相关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协调,做好人员救助、原因分析、事故善后和责任追究工作,将事故的损害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呼和浩特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对于漏报、瞒报、无故迟报的,要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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