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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郭子昂 黄磊) 近日,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围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从批发和零售环节入手,不断加大对食品经营源头的监管力度。目前,他们基本实现了“批零对接”(批发商和零售商直接建立起联系),使无照经营、走街串巷销售食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经过他们不懈的努力,清原市场上基本杜绝了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 清原现有集贸市场5处,农村大型集市11处。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1839户。根据农村消费市场特点,工商局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宣传工作。他们利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的目的、意义以及整顿的措施、步骤等,以提高食品经营业户的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同时,工商局确立了“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进货关是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的关键环节”的原则,制定了清原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工作计划,明确了所属科室、工商所的连带责任。为此,他们专门成立了食品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让各责任科室按局里规定的次数到各工商所进行督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按照规定,局长检查到户率要达到全县食品经营户总户数的20%,分管副局长检查到户率达到30%,分管科室负责人到户率达到40%,各所所长检查到户率必须达到本辖区食品经营户数的100%。 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抓源截流”,狠抓批发环节监管,从建章立制到日常巡查全面介入入手,严格规范源头食品质量和渠道,制定批发环节的监管方案,将全县所有食品批发业户全部纳入监管范围,重点监督批发单位送货凭证和规范食品流动送货车。此外,他们还将批发商相关资料(包括上级供货商“三证”)统一在局里备案,并及时将备案情况通报各所。在日常监管上,他们让批发商采用统一格式的送货票据凭票送货,由各工商所监管食品零售商,查验供货商送货车标志及相关票据。现在,全县已有41户食品批发业户、56台食品送货车在工商局登记备案。他们通过对食品批发商的规范引导和强化进货验收、食品送货单等制度的落实,大大减少了无照经营、流动经营的业户,为全县食品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在食品零售方面,他们强化了对零售商的日常巡查。自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来,工商局抽调44人,组成了11个督查组,采用“拉网式”方法进行排查,并对全县公路沿线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食品经营业户进行食品安全整治、检查验收工作。督查结果经汇总后上报县局,纳入各科室、所年终绩效考评。 在局长何凤义的带领下,清原工商局利用源头监管模式的稳步推进,使经营者的进货渠道得到进一步规范,清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在流通环节中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去年下半年,工商局查处食品案件仅为16件,较上年同期下降34%,食品检测合格率上升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