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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2008年4月8日

  2008-4-8 8:55:22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元楷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必须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遏制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研究特点,把握规律,标本兼治。完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以食品安全引领食品产业升级,从侧重产品结果检查,逐步转向检查企业是否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是否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各监管部门要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努力提高执法的有效性。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引导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安全食品。建立健全食品加工企业质量档案、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黑名单”制度及信用惩戒机制,规范食品生产销售行为,提高制假“成本”,让失信企业得不偿失。构建并实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清理、修改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规章和卫生标准,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评价监测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监测经费,统一发布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群众比较关注的代表性食品,全过程收集、汇总检测监测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打造食品安全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此外,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营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质量监管方面有着独特体系。
      把落实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该局把《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和《食品退市制度》作为市场巡查的必要内容。
      坚持“六查六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不回潮。在食品监管中坚持从经营资格、进货渠道、合格证明、包装标识、商标权益和市场开办者责任六个方面进行检查,核对进货数量,比较商品质量,对有疑问的商品,做到刨根问底,不放过任何环节,确保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不得流入市场。
      坚决打击小食杂店、餐馆、摊点无照经营行为不放松。定期清理集贸市场、车站码头、背街小巷、学校周边的饮杂食店、小摊点的无照经营活动,扶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户继续经营,坚决取缔不符合条件的经营行为。
      适时开展重点商品质量整治。元旦、春节、中秋等节日开展以猪牛羊肉、腌腊制品和月饼等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注水肉和制售劣质腌腊制品,查处不合格月饼、过期月饼,保证节日食品安全。
      坚持商品质量责任与市场开办者挂钩。该局把市场开办者也作为商品质量的管理责任人,要求他们在与商品经营者签订摊位租赁合同时明确商品质量的责任,自觉履行保证商品质量安全的义务,对不负责任的商品经营者市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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