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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富源朗 伍林川)3月22日上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为解决吉林省今年出现的卖稻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三省粳稻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08]55号),提出了新政策,决定从3月21日起,将吉林省水稻最低收购价从每公斤1.5元提高为每公斤1.54元(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收购截止日期由2008年3月31日延长至2008年4月30日。 吉林省粮食局要求执行水稻最低收购价库点公开挂牌敞开收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吉林省粮食局负责人透露,吉林省受国际形势影响,玉米出口大幅减少,同时国家严格执行宏观调控政策,限制玉米深加工项目上马等一系列原因导致玉米价格回落,这给吉林省带来了一定困难,但短期内玉米收购价仍将执行现有政策,不会临时调整。吉林省粮食局局长祝业辉建议广大农民朋友,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抓紧时间销售手中余粮,以利于今年的春耕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