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报社文化 | 特刊专题 | 政策法规 | 食品安全年会 | 广告宣传 | 地方频道|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8年 > 1563期 > 七版 > 正文
吉林省提高水稻最低收购价 2008年3月25日

  2008-3-25 9:35:19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富源朗 伍林川)3月22日上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为解决吉林省今年出现的卖稻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三省粳稻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08]55号),提出了新政策,决定从3月21日起,将吉林省水稻最低收购价从每公斤1.5元提高为每公斤1.54元(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收购截止日期由2008年3月31日延长至2008年4月30日。
      吉林省粮食局要求执行水稻最低收购价库点公开挂牌敞开收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吉林省粮食局负责人透露,吉林省受国际形势影响,玉米出口大幅减少,同时国家严格执行宏观调控政策,限制玉米深加工项目上马等一系列原因导致玉米价格回落,这给吉林省带来了一定困难,但短期内玉米收购价仍将执行现有政策,不会临时调整。吉林省粮食局局长祝业辉建议广大农民朋友,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抓紧时间销售手中余粮,以利于今年的春耕生产。

[返回]  |  [关闭]


互联网 站内
国内刊号:CN11-0177
邮发代号:1-222
国外代号:D4694
一版
四版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
报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91号 邮编:100039 邮箱:cfqnspzlb@126.com
电话:办公室 51881547 编辑部51881559(兼传真) 广告热线:51881363 记者部51881557 发行部:51881546

京ICP备07012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