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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彭为红 李保华 记者 胡毅)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工商部门获悉,从3月20日起,湖北省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了商品流通秩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商品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在此次行动中,工商部门将加大对商品销售者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等商品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以及促销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滥收“过节费”、“入场费”、“促销费”等费用,增大商品流通成本以及虚假打折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工商部门联合商务、价格、税务、公安等部门,共同督促经营者加强交易行为、销售行为的自我检查和管理,规范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和商品促销行为。同时,对全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业门店开展专项检查,对食用植物油等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开展监测和快速检测,严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品上市,确保不合格商品及时规范有效退市,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为依法规范商品经营行为,湖北省各级工商部门将继续严把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关,积极推进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商品退市、质量承诺、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监督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引导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质量自律管理制度,为全省人民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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