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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题:健全责任体系 确保食品安全 2008年3月4日

  2008-3-4 10:06:20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主委 高体健

两会特派记者 李涛

      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系统工程。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划分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具体责任,是在现行监管体制下,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建议:
      第一,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要负总责。
      地方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投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二要定期评估分析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整治和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三要在创造良好执法环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并落实监管责任制,对下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四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
      第二,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监管部门肩负着不同的责任。要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必须找准定位、明确职责,分兵把关、密切配合,形成更加完整的监管和责任链条,实现有效链接、无缝监管。要以部门职能分工为基础,健全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严格区分领导责任和具体监管者的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尽职尽责。为了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各监管部门在分兵把关的同时,必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第三,食品医药企业应对食品药品安全负首责。
      食品医药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是决定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因此,食品医药企业理应对食品药品安全负第一责任。当前,大多数规模以上食品医药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确有少数药品企业和一些中小型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切实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要坚决逐出市场并依法追究责任。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首责意识,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在确保质量安全基础上,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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