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


四版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77
邮发代号:1-222
国外代号:D4694

发行部电话:
010-51881546

请在此写下您的留言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8年 > 1546期 > 一版 > 正文
山东大中城市确保10天粮油应急储备 2008年2月2日
  2008-2-2 22:56:07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董振国) 为防范强降温、降雪天气,确保百姓生活必需品供应,山东省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物资储备,大中城市要确保有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
      山东省要求各地超前谋划,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特别要保障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并建立和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遇有强降温、降雪等紧急情况时预案可立即启动。 
      山东省提出,各市要按照建立3万吨地方食用油储备的要求,加强地方储备,保证全省非农业人口两个月的食用油消费量。济南、青岛等大中城市、大企业所在地及市政府所在地,要加强地方粮油储备,确保有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 
      山东省明确各市必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加强对猪肉储备企业和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的管理,核实粮食、猪肉、食用油等重要商品的产、销、存、运情况,并将市区猪肉日均需求量分配到有关屠宰企业,确保紧急情况时调得动、用得上。

 

[返回]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