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朝君)近期贵州省遭遇了50年最强的凝冻天气,交通运输受阻,部分县、市停电,农副产品等物资供应偏紧,给群众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对此,贵州省物价局于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积极做好全省凝冻天气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努力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好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要食品和成品油、煤、液化石油气等燃料的调运,开启“绿色通道”,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重点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适时投放储备的粮食、猪肉,确保重要商品不脱销、不断档、不暴涨,努力保证市场正常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对食品、药品、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跟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抢购、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市场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三是抓紧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按照《贵州省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公布本地调价备案的品种和企业名单,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生产经营企业调价备案的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调价备案的方式、程序、地点和联系电话等,为经营者履行备案程序提供便利。必要时报经批准,对部分涨幅较大的生活必需品采取限定差价率或最高限价干预措施。 四是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要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在春节前对受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没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多种形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 五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生活用煤、液化石油气等燃料价格,以及建筑材料等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对串通涨价、乱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涨价以及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严厉制裁,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