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食品产业现状
湖南省湘潭县位于湘江下游西岸,处于湖南省经济最发达的长株潭“金三角”地区。湘潭县的食品产业发达,共有食品企业近3000家。县域盛产粮食、生猪、湘莲,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槟榔加工基地。1995年,被国务院命名为“中国湘莲之乡”,2004~2006年连续三年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荣誉称号。2006年,全县实现国民总产值89亿元,同比增长12.8%,财政总收入4.5亿元。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2004年9月,湖南省湘潭县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加强监管、宣传的需要,相继增补了县监察局、县畜牧水产局等成员单位,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为湘潭县的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有效地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推进了创建工作的进程。
加强领导 强化责任
湘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它列为县政府“民心工程”之一。 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门班子。成立了以县长及各相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创建工作,征求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保证专款专用,2007年已拨款30万元作为创建示范县的配套资金。召开了全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的创建工作任务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安排,明确了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也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细则。 二是科学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湘潭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湘潭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综合评价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将创建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和乡镇,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职能职责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把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对各成员单位和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细则,把创建工作作为年度乡镇、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注重宣传 营造氛围
重点探索了农村食品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建设,并注重在不同层面上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湘潭县电视台从今年9月底起每周播报一期食品安全信息,讲解食品安全知识,介绍主要职能部门创建工作的成绩及经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也结合各自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 建立日常工作交流机制。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会上就各自的安全动态、检测信息资源进行交流,通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辑的《湘潭县食品安全监管简报》,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今年已发布简报10期。 加强部门培训和协管员动态宣传。利用各职能部门培训机会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农村食品从业人员掌握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 多途径多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农村围墙、乡镇政府公示栏,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设立固定宣传牌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农村集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制作食品安全知识不干胶彩印纸,在全县范围内张贴。
强化监督 严格执法
湘潭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大部分监管对象分布在广大农村,具有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的特点。全县特别是偏远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 健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特别是加强了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 充实监管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部门单兵作战模式向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模式转变,组建县级食品安全监督队。同时,延伸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在对原有的184名乡镇、村食品协管员进行筛选的基础上,聘请了22名乡镇协管员和795名村协管员,真正发挥了乡、村两级协管员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专项清理整治,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专项整治等六项专项整治行动。 注重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规范整治行动。质监部门与各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全面开展小作坊整治,加强监督抽查,确保全县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卫生部门开展了对农村餐饮店的整治工作,加大农村食品卫生抽检,确保全县农村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对全县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正在逐步实施;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全面实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追究制度,和所有经营单位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保证食品各项记录齐全,确保可追溯率达到100%。商务部门加强了对定点屠宰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和整顿了各定点屠宰场,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屠宰从业人员和其固定的屠宰场地实行登记管理,确保定点屠宰率达100%。畜牧部门牵头,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多次开展了对非法添加、私屠私宰、加工收购病死猪肉等现象的整治。
健全体系 完善机制
健全食品供应网络体系。首先从源头抓起,积极推进各类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保证食品安全,有效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如宏兴隆湘莲食品有限公司在河口镇三联村和山湖村1200亩以上的湘莲基地、响水乡红菜苔生产基地、新皇粮米业稻米产品(已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在农村食品流通环节上,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部门规范、市场运作”的方针,加快城市的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引进步伐,在每个乡镇建立统一标识、食品统一配送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在60%的行政村建立统一标识、食品统一配送的“农家连锁店”,实行食品统一配送,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切实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秩序。 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各项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生产档案。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真正使信用体系建设成为一种有制度保障的资源。 今后,湘潭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健全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信用、食品质量安全应急三大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创建工作的步伐,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监管之光
各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1380余人次,执法车辆190余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企业(户)1000余家次,查缴过期变质、“三无”等各类不合格食品总货值85400余元,取缔制假黑窝点3个、无证经营单位20多家,整顿不合格单位70多家。 组织湘莲、槟榔、茶叶产业的10家生产企业,宾馆、饮食店、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业的10家单位,蔬菜、粮食等4家无公害基地和超市、商店、酒类经营户的5家店铺,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