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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沪等36城市须确保10天以上粮油储备 2007年12月13日
  2007-12-13 10:27:15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陆纯)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五部门日前发出通知称,京、津、沪等36个大中城市及敏感地区,地方储备中要确保可供市场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包括部分小包装成品粮油,以保证应急需要。
      五部委在《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中说,2007年以来,国内粮食市场基本平稳。近期,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小麦和面粉及南方销区的玉米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通知强调要完善粮油应急预案。各地要进一步细化粮油应急动用方案,尽快明确应急粮油加工和供应定点企业,以满足粮油应急供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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