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食品产业现状
浙江省绍兴县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东接宁波,西邻杭州,县域面积1177平方公里。全县现有国家级食品无公害种植基地2.48万亩,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8个,示范推广面积5.51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3个;食品生产企业586家(其中小作坊444家),经营单位4506家,食品行业从业人数约3.4万人;农贸市场35个,餐饮企业1609家,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59个,建筑工地食堂40余个,企业食堂250余个,机关食堂28个。
绍兴县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积极发扬领导实抓、部门实助、工作实干的“三实”精神,加强领导营造浓厚氛围,整合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健全网络提高监管水平,集中整治震慑不法行为,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政府重视 领导有力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开展
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创建示范县领导小组,同时在食药局设办公室,各监管部门和各镇(街)设工作部门,并落实专人负责。 领导高度重视 绍兴县被列入食品安全示范县后,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门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领导亲自带队调研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建议;分管副县长多次带队参加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县政府常务会议也多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落实了专项经费。 出台工作方案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按要求进行,及时出台了《创建示范县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了县、镇两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构筑四大体系确保创建工作责任落实
责任体系健全落实 一是政府负总责。县政府及时出台指导性文件,明确工作重点,划拨专项经费,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同时,分管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与各镇(街)及主要监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将食品安全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政府50项实事工程之一和镇(街)岗位责任制,镇(街)与所辖村(居)、企业也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部门履本职。按照现行的食品监管模式要求,各食品主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走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路子,食品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县质监局在食品生产监管环节大力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有针对性地克服茶叶、糕点、豆制品等食品加工小作坊市场准入“瓶颈”,妥善处理农村经济发展与食品质量安全之间的矛盾;县工商局认真履行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重点开展“多员合一”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在“放心店”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放心市场”、“放心批发部”创建工作;县卫生局进一步加强了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积极推广应用“五常法”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均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企业重自律。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责任意识,绍兴县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强化教育,增强意识。借助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宣教工具,采取业务咨询、邮寄资料、现场指导、树立典型等手段,使企业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一手抓责任承诺,自我约束。根据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不同的行业特点和不同的职责义务,要求各企业作出责任承诺,并通过开会、检查等各种方式向他们灌输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做到诚实守信。 信息体系建成运行 举办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发布会,在此基础上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多次以专版形式公告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今年6月,又正式开通了绍兴县食品安全网,手机短信平台也投入使用,以短信形式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温馨提醒。 信用体系深入推进 以开展茶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切入点,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出台《绍兴县茶业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县财政拨100万元专项资金分档次对山区初制茶厂优化改造项目进行以奖代补,制定绍兴县茶叶行业自律公约,建立初制茶厂生产经营示范文本档案等措施,逐步形成全县茶叶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应急体系逐步完善 为适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由政府编制出台《绍兴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成功举行了绍兴市Ⅲ级暨绍兴县Ⅳ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了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组织协调能力,国家食药局惠鲁生副局长亲临现场指导,兄弟地、市、县前来观摩。
创新工作载体确保创建工作出成效
为确保农村“放心店”以外小店的食品质量,绍兴县又开展了“放心市场”建设,对全县的副食品批发市场开展以食品准入制度为核心的“五放心”工作,使放心批发市场与农村一般副食品店对接,扩大农村放心食品的覆盖面。 此外,为加强农村社区的食品协管工作,把以消费维权组织为主体的群众监督网纳入了“九员合一”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并作为全省的试点县,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出“一定、两分、四统一”的运行模式。302个村、31个社区、55个居委会共聘请388名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实现县、镇、村三级监督网络全覆盖。 加强专项整治,齐抓共管促规范 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形成执法合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仅今年上半年,就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8次,其中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887户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98起,取缔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非法窝点241户次。尤其是开展了豆制品与地沟油整治工作:对全县159家豆制品小作坊进行“地毯式”整治,依法取缔33家,责令整改或自动停产108家,并通过公开招标扶持一家豆制品生产龙头企业,由县政府出资460万作为设备购置和前两年亏损补贴,并享受税收、排污、行政规费等减免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优惠,力争年底使城区和绍兴县拥有一家上规模、现代化的豆制品生产企业;针对“地沟油”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绍兴县多次召开协调会,落实监管职责,分头进行摸排,查处无证无照企业,明确有证照的废弃食用油脂定点收购单位,并责成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和责任承诺书,同时出台《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初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实施“一门受理”,针对群众在食品举报投诉中走错门、找错人、难办事的情况,推行了以“一门受理、即时转办(联合办理)、限时办结、限期回复、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食品举报投诉一门受理限时回复制度”,即:任何一个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不论有否监管职能,最先收到举报投诉的即为首诉责任方,即便是超出本部门监管职责的举报投诉,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受理、登记,并负有转办、回复的责任,不然将受到机关效能责任追究。这种“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的应诉机制,方便了群众举报投诉,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合作,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实施至今,已处理各类食品举报投诉441起”。 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后,绍兴县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加快食品安全“四大体系”进程,进一步深化“三网一制度”建设,有效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在巩固和提高上下功夫,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监管之光 县农业局切实承担起初级农产品的监管职责,已累计制定农业标准52项,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8个、5.51万亩,通过国家(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11个、2.48万亩,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定13个,通过绿色食品认证5个。 推进“三网一制度”,消费安全有保障。全县302个行政村建立了307家“放心店”,该县在全省率先实现村村建有“放心店”目标;全县88所学校副食品店进行“放心店”改造;全县镇村食品经营单位推行商品准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