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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露酒合格率71.2%
  2007-1-23 10:28:41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本报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果、露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青海、新疆、四川、重庆、福建等9个省、市、自治区52家企业生产的52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2%。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1.食品添加剂指标超标。抽查中有部分露酒产品苯甲酸、山梨酸不合格。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甜蜜素含量达1.27g/kg,超过国家标准1倍;2.重金属指标超标。抽查中有个别低度露酒产品铅含量和锰含量超标;3.酒精度等理化指标超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4.标签标注不规范。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果酒未标明原果汁含量,露酒未标注酒基,糖度标注不规范以及对于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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