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抽查显示,白酒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4%,平均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1%。 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贵州、云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21家企业生产的221种产品。本次抽查中有17种产品标签标注单项不合格,主要是产品名称不规范、未标注质量等级等,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34%。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酒精度达不到明示标准的要求;总酸达不到标准要求;总酯达不到标准要求;固形物含量超标;杂醇油超出强制性卫生标准要求;标签标注不规范等。 |